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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考工作人员3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要求
具体招考单位、职位要求和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公开招考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环境保护工作;
(三)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
(四)应届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五)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身体条件,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67号2610室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休息日除外。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公开招考报名表》(见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生证、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由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档案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考证明。
4.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如某一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招考单位可组织其他相关专业职位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报名人员进行考试。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根据招考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笔试
1.考试时间为2019年8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2.以发布的招考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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